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报告书自主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为保护生态环境,控制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中产生的水土流失,2020 年 8月,建设单位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写工作。并于 2020 年 10 月完成了《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写工作。2020年10月19日对方案内容进行公开。
现将《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在http://www.jingrunshuitu.com网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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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