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自主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为保护生态环境,控制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中产生的水土流失,2021年11月,建设单位四平瑞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市泓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写工作。并于2022年2月完成了《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写工作。现于2022年1月13日对方案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4日。
现将《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在http://www.jingrunshuitu.com网页予以公开。
建设单位联系人:吕明睿 电话:15643460567
附件: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